安全生产靠大家·隐患整治人人抓

  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受理举报投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0530-5191079

  市发改委 0530-558997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30-5310930、0530-5310849

  市公安局 0530-3332112

  市民政局 0530-5388790

  市生态环境局 0530-736902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0530-5166152

  市城管局 0530-5588106

  市交通运输局 0530-5139911

  市水务局 0530-6169032

  市商务局 0530-6222167、0530-6220268

  市农业农村局 0530-5624859

  市文化和旅游局 0530-3610080

  市卫生健康委 0530-5335031

  市应急局 12350

  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市林业局 0530-7358981

  市邮政局 0530-6331006

  市消防救援支队 96119

  市交警支队 0530-5325122

  举报事项:

  一、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对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中毒和重大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或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生产安全事故;

  三、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四、其他违反生产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

  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依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权限,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逐一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菏泽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来源:菏泽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