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关于李平、王文忠任免的公告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任命:

  李平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文忠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平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文忠泰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公布任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公告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决定任命:

  许伟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韧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张广银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关于毛斌任职的公告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的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批准任命:

  毛斌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