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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丁露露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

  电动车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隐患。比如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现象时有发生。日前,在枣庄市台儿庄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

  据悉,9月1日12时10分许,在台儿庄区运河大道与金光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监控录像显示,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运河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运河大道与金光路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林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林某手腿部受伤,所幸伤势不重。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右转弯时由于观察不够,且占用非机动车道,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在道路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争道抢行,不闯红灯,各行其道文明安全驾驶,在经过路口右转弯的过程中,即使没有红色箭头灯,也应该减速慢行,提前观察路口的通行情况,避让正在放行的车辆 ,让它们优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