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青年优秀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青优计划”)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和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省战略等对人才的需求,面向全球排名在前200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博士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进行招聘。

  省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研究确定“青优计划”招聘数量,可不受编制、用编进人计划和岗位的限制。已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青优计划”人才,可申请使用省级高层次人才周转专户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单位空出编制后改为使用本单位编制,周转编制收回。

  “青优计划”采取校园招聘、网络招聘、海外招聘等灵活招聘方式,对招聘时间、地点等不作统一要求。可依托“齐鲁之约”系列引才活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智慧云平台(www.sdhwlxrc.com)和各类人才交流会,注重发挥山东省海外引才工作站、校友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驻外办事处等机构渠道作用,注重提高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省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集中组织招聘,也可分批组织招聘。

  各事业单位对“青优计划”人才要重点培养使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专家委员会评议,事业单位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