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政府立法工作情况。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方面的立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介绍说,统筹考虑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实需要,组织起草、审查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草案)》,重点完善了农村集体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制度、进城务工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机制等内容。

  王玉君说,政府立法部门还组织起草了《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将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各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从村庄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人才资源融合、工商资本下乡和产业融合等方面对城乡融合发展作出制度设计,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据悉,我省还修改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规定了更为严格更为细致的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堵塞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管控不严、降低标准等防治漏洞。加强对泰山石、泰山文物等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相关部门修改《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围绕泰山石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这是该法规2000年通过后的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