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省司法厅如何推动立法创新?12月18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给出了答案——以立法流程再造为统领、立法制度创新为内容的“1+N”立法工作机制。

  “今年5月,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政府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再造的若干意见》,从12个方面规定了44项具体措施,着力破解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齐延安介绍,建立立法智库,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今年8月成立了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高校、律师事务所等领域选聘101名专家学者,增强了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建立立法基地,借助“外脑”提升立法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今年8月,省司法厅分别与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等省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了18个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涉及法学、海洋、农业、建筑、教育、工商、医学、理工等多个学科门类,涵盖了我省政府立法所涉及的各重点领域和专业领域。”

  省司法厅还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对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具体内容、方式途径、保障措施和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作出规定,为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提供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目前已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于年底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