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打造“食安济南”品牌,严守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底线,11月9日,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已检查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2家,销售企业2家。

  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法律法规宣讲

  针对中恒商城食品相关产品销售比较集中,局质量监管科联合官扎营市场监管所召集中恒小商品批发市场负责人举办专题座谈会,向经营业户讲解《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市场主办方对业户严格管理,做好进货验收制度。

  组织获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

  组织辖区内获证生产企业按照许可条件要求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超范围生产,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等相关制度运行情况,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要求企业在自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即查即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并按时递交自查报告。

  开展流通领域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专项检查

  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标准》(GB4806.1-2016)要求,对销售的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标签标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完备,标识内容中是否包含产品名称、材质、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是否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等。

  开展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关于“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査比例20%以上”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获证并持续保持获证生产条件,是否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并实施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落实整改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整改、依法及时处置。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生产的产品可追原料来源、可追销售去向、可追质量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侯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