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日前,经青岛市纪委监委指定,平度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杨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违规发放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杨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度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临沂

  莒南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彦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莒南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彦军简历

  李彦军,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山东省莒南县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2年12月任莒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16年1月任莒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员);2018年9月任莒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四级警长);2019年1月任莒南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四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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