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向市区供水的8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根据检测数据来看,8处水源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据悉,这8处监测点位分别为: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小珠山水库、书院水库、吉利河水库、大沽河水源地,铁山水库和陡崖子水库,其中1处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7处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共计61项,分为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根据监测数据评价:8处水源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详见附表。
所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在于,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