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郭健 通讯员 刘冰
近日,在泰安傲徕峰南路新华城小区门口,一辆小型客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因伤情较重,在符合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条件下,泰安交警城西大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站为伤者开启绿色通道,先行抢救,后期垫付抢救费用。
当日中午12点,正值夏季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候,在傲徕峰南路新华城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轿车碰撞的事故,一辆小型客车沿新华城地下停车场西出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与沿傲徕峰南路由南向北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伤情较重,随即向伤者家属告知伤者的伤情符合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条件,可向辖区救助大厅申请救助基金为伤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接到伤者家属求助后,交警城西大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站第一时间与伤者所在医院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为伤者开启了绿色通道,先行抢救,后期垫付的抢救费用。
目前,伤者情况稳定,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