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也有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现实生活中还就有那屡教不改的,拿法律当儿戏,不走正道,甘愿堕落,最终是脱离正轨,自毁前程。
9月21日上午9时许,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汾水派出所民警在路口执行勤务,突然一个男子的身影从眼前一闪而过,这不是一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刑的林某吗?此时的林某步履匆匆,并未发觉自己已进入民警的视线。看着熟悉的背影,执勤民警大喝一声:“林某!”闻声,正疾步前行的林某立时停下脚步,回过头看向执勤民警。四目相对,确认过眼神,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这一看不要紧,林某顿时想起:眼前的这位不就是当年抓自己的民警嘛,想不到今天又遇到了!于是做贼心虚的林某拔腿就跑,执勤民警早已经看穿林某的心机,在林某逃跑的一瞬间,民警迅速跟进,很快将林某控制。
说起这个林某,值勤民警记忆犹新:“2018年10月起,岚山城区不断发生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案,短短两个月就发生30余起。同年12月19日,实施30余起盗窃犯罪的林某被抓获,后被判刑。”让民警怎么也没想到的是,2020年下半年,岚山城区再次发生在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案,作案手法与当年的林某盗窃案如出一辙。“难道又是他?”民警心想。不出所料,从多起案发现场调取的视频监控中,民警发现了一个熟人的身影,那就是林某。在随后的讯问中,林某交代了自今年6月刑满释放后,在家中无所事事,于是重操旧业,昼伏夜出,从江苏赣榆流窜到岚山,故伎重演,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11起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林某因涉嫌盗窃罪又一次被岚山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沙连成 解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