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出狱后来到青岛,因无一技之长,多次找工作碰壁,遂重操旧业连续入室实施盗窃,日前因盗窃罪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6日上午,台东派出所民警连续接到辖区商户报警:一夜之内,台东商圈多家店铺门窗被人破坏,店内财物被盗,损失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勘察现场,调取周边及店内监控,并会同分局合同作战中心对监控进行分析。初步确认五起案件均为同一男子所为。嫌疑人30岁左右,戴一黑色棒球帽,穿一套浅色休闲衣,男子作案手法娴熟,可能是惯犯。通过逃跑路线来看,男子对台东周边路况很熟悉,有再次作案可能。民警遂根据男子体貌特征,对可能出现的区域进行布控。
8月9日16时许,台东派出所民警在台东三路步行街巡逻时,发现一男青年进入商店内,四处张望。民警暗中观察发现,该男子与盗窃商铺男子体貌特征极为相似。现场盘问后发现,男子无法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对近期的活动轨迹避而不谈。民警遂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继续审查。
经调查,男子李某,32岁,山东菏泽人,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起初,李某对盗窃的犯罪事实百般抵赖,在民警出示的大量证据面前,很快便败下阵来。经审查,李某供认,今年6月,他出狱后来到青岛,因无一技之长,多次找工作碰壁,遂重操旧业。通过前期观察,李某发现台东商圈部分商铺防盗意识薄弱,没有安装防盗门,只是在玻璃门上简单的上一把锁。8月6日凌晨,李某来到台东附近,利用提前准备的工具破坏门锁,连续入室实施盗窃,有的店铺内他找不到值钱的财物,就顺手拿一瓶饮料再离开。他在一夜内连续5次盗取5家店铺内的现金和其他财物,共计价值1万余元,所获赃款均被其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盗窃罪,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