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11时许,家住聊城临清的闫女士冒着酷暑,跨越一百余公里将一面写有“责任担当,一心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户籍民警韩燕的手中:“我的落户问题解决了,感谢民警在酷暑中为我带来的清凉和感动!”闫女士动情的说。

  原来,闫女士于2019年在天桥区某楼盘购置了一套房屋,由于闫女士不是济南户口,为后续办理房屋手续带来了困难,闫女士急需将户口迁移至济南。在此期间,闫女士曾多次致电新城派出所向户籍民警韩燕咨询有关迁移户口的政策规定,韩燕都一一详细解答,并耐心指导闫女士准备好落户所需的证明材料。

  8月10日,闫女士从聊城临清赶到济南专程办理此事,却遇到了麻烦:闫女士购买的房屋延期交房,而开发商却没有在出具的证明上注明准确的交房日期,致使闫女士无法按照政策迁移落户。此时又逢酷暑,闫女士心情焦急难耐。韩燕了解到闫女士的具体情况后,一边安慰闫女士,一边主动拨通开发商负责人电话与其进行沟通,耐心地向其解释最新落户政策,希望开发商方面能够按照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为闫女士解决实际问题。

  在韩燕的努力下,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开发商方面终于按照民警的提示顺利为闫女士开具了相关证明。当闫女士拿着证明材料赶回新城派出所时,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但韩燕为了不让闫女士再多跑一趟,专门为闫女士延时办理业务,帮闫女士顺利办结了全部落户手续。

  为群众解决户籍问题对于户籍民警韩燕来说只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每一名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尽可能提供便民利民的措施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是我始终秉承的办事原则。”韩燕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