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7月13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4期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经核查确认,标示15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4个品种共16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省药监局强调,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青报全媒体记者 傅春晓)

  附:

  1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202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