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3月18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视频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截至3月16日,济南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20件29人,批捕3件5人,起诉3件3人,其中济南市莱芜区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某妨害公务案,为全省第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济南将继续抓好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提前介入,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用心抓好涉疫情案件办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据济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守强介绍,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济南市检察机关注重利用远程提审等信息化方式办案,充分发挥24小时预约一体化律师接待智能平台作用,两级院远程提审57次、处理网络信访和电话400余件、律师网络阅卷87人次,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同步有序开展。

  据介绍,截至3月16日,济南已提前介入20件29人,批捕3件5人,起诉3件3人,其中济南市莱芜区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某妨害公务案,为全省第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法办案,在案发当日收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便及时介入,了解案情和证据,建议看守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邓某某进行隔离、单独关押。在一周时间内,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案件,对邓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张守强介绍。

  另外,全面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强制医疗所的检察监督,建立完善疫情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利用电话、检狱视频协同办案平台、暗访等形式,对8所监狱、8个看守所、1个强制医疗所监督检察50余次。针对疫情防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出25件检察建议督促予以纠正。

  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依托“检察护航APP”平台向8700多家民营企业推介涉疫情各类法律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各基层院也相继出台相关服务措施,比如,历下区院向企业赠送《服务企业“抗疫”生产经营法律政策指引100问》,历城区院开展主题为“检察云战疫,复工云助力”的网络直播,高新区院推出服务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系列建议等等,通过多项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张守强介绍说,济南持续改进司法办案理念,强化平等保护、宽容谦抑的理念,既严厉打击各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继续抓好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提前介入,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用心抓好下沉社区服务工作,在疫情一线展现检察担当。目前已经选派六批干警130人次,成立15个工作组,下沉到15个社区开展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万名干部“四进”工作要求,选派10名干警,组建2个工作组,由副局级领导干部带队下沉社区,在重大考验面前展现了检察担当。

  疫情发生后,济南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由宋文娟检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设立综合协调、疫情处置、案件办理、监管场所监督检察、后勤保障、信访稳定、宣传引导、下沉社区一线疫情防控指导等8个专项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