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10:00,济南市委市政府将在龙奥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由于很多企业担心受疫情影响,会承担无法按时履行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违约风险,从而加重经济负担。对此,济南分别确定了履约延续期或责任豁免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履约风险。
(一)允许延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土地已成交,按规定在2020年1月23日(含)之后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可分别在疫情消除日后3日内和10日内延期签订。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工业、仓储等产业用地及其他用地项目,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暂缓开(竣)工现场核验。需进行开(竣)工申报的,采用网上传递电子材料的方式先行办理。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开(竣)工的,自2020年1月23日(含)至我市疫情消除日后10日不计入违约责任。
(三)允许土地收回签约和交地延期。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计算提前签约时间时去除自2020年1月23日(含)至我市疫情结束后10日。对已签订《收回合同》且明确约定交地时间的,可延期交付土地,延期时间按2020年1月23日(含)至我市疫情消除日后10日进行顺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悦 夏侯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