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19时许,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卫固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王某、符某二人在四宝山街道办卫固村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检查点闹事。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经查,系符某、王某在经过卫固村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检查点时,其二人对该村村委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信息登记的行为不满,肆意侮辱、谩骂、推搡该村村委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分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符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赵原雪 通讯员 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