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泉城路派出所的……”1月15日上午,济南市泉城路芙蓉街上,泉城路派出所的民警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网格员以及志愿者一同挨家挨户地走进各个商铺、店面。原来,他们是在进行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您是新来的店长吧?您知道我们济南有禁放规定吗?”在芙蓉街一家服装店,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国栋将一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的倡议信交到了新任的店长手里。

  “哦,你放心,我们肯定不会燃放的。”店长孙女士拿起笔在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孙女士告诉记者:她虽然刚来此店不久,但知道济南有禁放规定,也很支持,“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创造好的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  

  紧接着,民警和工作人员又来到一家鸭血粉丝汤店,除了禁放宣传外,国栋副所长还不忘提醒店主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清理油烟道、使用合格液化气瓶等。

  “今年是我们济南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三年。”1月15日上午,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国栋向记者介绍,芙蓉街是济南的网红打卡地,同时商户更迭也相对频繁,所以他们联合街道办事处、网格员以及志愿者在辖区开展禁放、消防安全等宣传活动,提高新老商户的安全意识,力争继续实现禁放以来的“零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