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青岛市医保局获悉,自2019年12月10日起,青岛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是青岛继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之后又一重大惠民举措,将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患者耗材使用负担,同时适当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
取消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高值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自2019年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12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卫健、财政、市场监管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取消耗材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取消耗材加成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此次改革,坚持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提升优势、补强短板、逐步到位的原则,严格控制医用耗材费用增长,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解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基本一致,增减相抵。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高部分综合、临床诊断、手术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与国家2012版项目规范进行对接和理顺,并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推拿、针灸部分中医项目以及手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同步适当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实行差别化价格管理,对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保持适当差价,促进分级诊疗。
改革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下降
据测算,改革后患者总体负担下降。本次改革通过调整综合类和使用耗材较为集中的手术类项目价格,耗材取消加成后,门诊患者负担略有减少。对住院患者而言,在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采用耗材较多的手术患者,整体负担有所下降。本次改革有利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补偿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问题,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着重要意义。
价格调整同时,将做好医保支付衔接,加强价格行为监管,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