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城润昌农商行被罚22万 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3日讯 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对其单位处罚款22万元,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处罚款1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今年1月份,聊城当地公安部门对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原职工张庆文、张新广违规发放贷款一事立案并展开调查,涉案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5月份,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质量不真实、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未按规定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聊城银保监分局罚款185万元。

  公开资料披露,山东聊城润昌农商行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牛为勇,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冠县冠宜春东路145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行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分别为:茌平信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茌平信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别为6.82%、6.07%、5.04%。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