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16时许,冠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教育路高三里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的小型汽车行迹十分可疑,速度时快时慢,一副想停又不敢停的样子。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没想到,刚走到对方跟前,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民警怀疑其酒后驾车,于是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驾驶员刘某前不久拿到C1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内,他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距离这次被查出酒驾才过去6天。

  据了解,当天下午刘某在西环启鲁饭店与朋友吃饭,席间饮了三四两白酒。事后,他驾驶小型汽车载着妻子去武训实验小学接孩子放学。

  在与刘某做笔录时,民警列举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其讲解了酒驾的现实危害性和法律中对酒驾醉驾的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刘某以下处罚:驾驶证记12分,1000元罚款。

  仅仅过了6天,刘某就因酒驾被处罚。刚拿证几天便酒驾上路,还要去接孩子,也太不把生命安全放心上了!

  在此,冠县交警呼吁大家,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怀磊通讯员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