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岁儿子不幸溺亡,济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20万救助金

  9月16日下午,任城区黎寨社区居民刘传敏收到政府民生保险救助金20万元,这是济宁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完成的首笔理赔。

  当事人张某描述,7月21日10点30左右,她和魏女士各自带着孩子到滨湖大道京杭大运河放生,当时因河道岸边湿滑,淤泥较多,张女士及其子郑某(4岁)和魏女士在放生过程中不慎同时掉入河中,张女士从水中爬到岸边得以幸存,魏女士及郑某当场沉入河中,随后张女士求救,后路人施救将其两人救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济宁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生效于2019年7月1日,发生于7月21日的这起溺亡事件属于济宁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中人员伤亡救助保险所规定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张女士及魏女士家属可据此申请理赔。经核赔,确认拨付救助款人民币40万元,分别支付两家受益人20万元。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玄志祥介绍,首笔救助款40万元已于9月16日分别打至受益人郑志刚(郑某父亲)、刘传敏(魏女士母亲)银行账户中。至此,济宁市首笔民生综合保险理赔案件流程全部结束。

  济宁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基本保费以2018年底全市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为全市居民统一购买,所交保费全部由政府买单,市民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即可享受到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保险保障,真正实现全民普惠,全市覆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孔令茹 通讯员 魏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