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齐河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市委关于齐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德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艺丁,齐河县几大班子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赵艺丁宣布省委、市委任免决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批准:姜凌刚同志任中共齐河县委书记;市委决定:姜凌刚同志任中共齐河县委委员、常委。
赵艺丁指出,对齐河县委领导班子建设省委市委高度重视、非常关心,这次齐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是省委统筹考虑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德州市、齐河县工作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党忠诚,坚决拥护省委、市委的决定;要注重团结,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姜凌刚同志政治素质好,经历过多岗位锻炼,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相信姜凌刚同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齐河县几大班子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齐河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姜凌刚在讲话中指出,省委决定我担任齐河县委书记,这是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我坚决拥护、完全服从,对组织多年的关心培养表示衷心的感谢!能够来到“黄河明珠、大义齐河”工作,我感到使命特别光荣、责任特别重大。在曲锋同志、滕双兴同志等历届班子的团结带领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文明新齐河”目标定位,开拓进取,扎实苦干,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连续5年蝉联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齐河的发展全省瞩目,齐河的成就令人钦佩。
姜凌刚指出,今天,我踏上这片充满希望、生机勃勃的热土,成为一名新齐河人,我一定虚心向勤劳朴实的齐河人民学习,向为齐河发展做出贡献的老领导、老同志学习,向担当作为的齐河同志们学习,热爱齐河,扎根齐河,奉献齐河,振兴齐河,竭尽全力把齐河各项事业继续向前推进,向组织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姜凌刚指出,当前,齐河正处在加快追赶超越、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将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贡献自己全部的智慧力量和心血汗水,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奋发有为、勇争一流的拼劲,奋力开创齐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我坚信,有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有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有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齐河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齐河县委副书记、县长滕双兴主持会议,他表示,对省委、市委的决定坚决拥护。坚决服务县委的统一领导,坚持团结协作,凝聚发展合力;坚持务实求进,狠抓工作落实。在以姜凌刚同志为班长的齐河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与县几大班子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致力于加快齐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省委、市委放心,让全县人民满意。
姜凌刚,男,1975年7月生,山东省莱西市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93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7年7月--1999年5月,任滨州地区惠民县公安局政工科科员;
1999年5月--2000年7月,任滨州地区惠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2000年7月--2002年9月,任滨州地区惠民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期间:2000年5月—2002年9月,挂职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2年9月--2006年3月,任滨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6年3月--2008年11月,任滨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委;
2008年11月--2009年12月,任滨州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年12月--2010年12月,任博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2010年12月--2011年4月,任博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年4月--2011年11月,任博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11月--2012年1月,任博兴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博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无棣县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