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济宁市文明办对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济宁运河宾馆、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进行通报。

  由于以上三家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已达10次,根据《济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动态管理清单第2项规定,分别扣除以上单位2019年度文明单位量化分10分,并给予警告。

  济宁市文明办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孔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