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授予伦学冬“济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伦学冬“济南市道德模范”

  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9年8月1日)

  伦学冬,男,35岁,商河县郑路镇褚集小学语文教师。2019年7月27日下午,伦学冬带着儿子在烟台金沙滩公园旅游景区游玩时,一名11岁的男孩不慎失足落水,危急时刻,伦学冬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施救,拼尽全力托举起男孩,避免男孩呛水窒息。最终,男孩被成功救起,伦学冬却因体力不支和呛水过多,经全力抢救无效,献出了自己年仅35岁的生命。伦学冬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高度赞誉。

  伦学冬在男孩落水、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道德楷模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高尚品质,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的传统美德,展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他是我市公民道德建设领域涌现出的杰出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汇聚了强大正能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风尚,充分发挥模范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市文明委决定,授予伦学冬“济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市文明委号召,全市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伦学冬为榜样,学习他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无私情怀,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以昂扬的精神、崭新的风貌,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天下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