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7月17日讯(通讯员 李俏 赵杰)为缓解物价上涨影响,近日,烟台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按照规定,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应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烟台市2019年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单月涨幅为6.5%,据此,我市启动联动机制,向上述对象发放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将于7月20日前发放到位。
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为:在原有补贴的标准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每人补贴19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每人补贴13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补贴43元。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