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13岁初一女生疑遭“继父”猥亵 警方:全力侦办中

  7月9日晚,江西省兴国县的杨萍(化名)向红星新闻记者称,7月8日21时许,其女儿小芳(化名)遭到刘某兴猥亵。江西兴国县公安局潋江镇派出所刘姓所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事,我们县公安局领导很重视,目前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杨萍是兴国县潋江镇居民,她女儿小芳今年13岁,是一名初一学生。小芳的“继父”刘某兴,今年55岁,在兴国县从事建筑行业,是名包工头。

  杨萍说,2009年起她就和刘某兴在一起生活,尽管没领结婚证,但过去十年,刘某兴在生活中一直充当女儿的继父角色。

  杨萍的女儿小芳称,7月8日21时许,她和“继父”在外吃完晚饭后回家,被猥亵。

案发后,小芳(化名)在母亲陪同下,在派出所做的笔录案发后,小芳(化名)在母亲陪同下,在派出所做的笔录

  “刘某兴对你进行抚摸,你是否反抗?”面对潋江派出所民警的问询,小芳回答说,“有反抗,我将他的手用力拉开来。”潋江派出所给小芳做笔录时,杨萍一直在身边陪同。杨萍给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问询笔录也证实了小芳的回答内容。

  事发当晚,杨萍得知女儿被猥亵后,就让刘某兴手写一份申明书,陈述他猥亵小芳的经过,他还写下“对不起”“保证不会再犯”等语句。

案发后,刘某兴通过书写的形式向杨萍陈述事情的经过。案发后,刘某兴通过书写的形式向杨萍陈述事情的经过。

  杨萍说,事发后刘某兴的儿子和刘某兴的哥哥曾到她家做她思想工作,希望杨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一点心情都没有,我才是最痛的,十年感情,两边都是肉。”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和兴国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委托潋江派出所的刘所长给红星新闻记者打来电话说,“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我们肯定会依法侦办,这个请放心,但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具体案情还在侦办中,尚不方便透露。”

  红星新闻记者 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