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男子日前酒后驾驶着小轿车到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记录,现场被确认为酒后驾驶,又添了一项新的违法记录。

  7月7日下午4点左右,平度云山镇男子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3W9××的小型轿车来到平度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因为自己驾驶证记分周期快到了,想处理一些非现场违法记录。但就在姜某某处理的过程中,值班民警闻到他身上带着一股浓浓的酒气,怀疑他存在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等姜某某的违法记录处理完毕准备离开时,民警询问得知,原来姜某某是开车来处理违章,民警随即拿出酒精测试仪让姜某某吹气,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姜某某陈述,因为当天是周末,他中午在家自己喝了两瓶啤酒。到了下午4点多,他闲着在家没事,就去处理违法记录,没想到被交警查获。因酒驾,姜某某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民警当场依法扣留姜某某的驾驶证,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凭证。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