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全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财政每年安排4.8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增强城乡垃圾处理能力,探索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支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全省7个设区市选择基础工作较好的7个县(市)开展试点,支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方法,促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支持开展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奖补,并鼓励市县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填埋标准建设和执行,共同推动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座谈会上,针对垃圾分类的财政资金支持问题,省财政厅明确表示,将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市切实落实事权责任,采取行政限制和资金支持等方式,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收费机制和政策奖补机制。
研究建立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废品回收的成本补贴机制,完善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措施。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税优惠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技改贴补等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民间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
此外,推动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推进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三个设区市(济南、泰安、青岛),以及纳入省级试点范围的5个示县开展相关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标准从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中,对试点地区给与支持。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