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之祥对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举措做了介绍。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共检查学校食堂4万余家次,对学校食堂开展监督抽检9283批次,不合格80批次,合格率为99.14%,约谈学校责任人658人次,下达学校食堂责令整改通知书2958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0件。近1.3万家学校食堂实施了“明厨亮灶”。

  据郭之祥透露,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学校食堂19502家,其中,幼儿园食堂12059家,中小学食堂6787家,高校食堂656家。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17061家,承包或委托经营的2441家。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学生就餐食品安全为主线,创新监管理念,实施“四查”制度,开展了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清洁厨房”工程、“明厨亮灶”工程等一系列监管措施,着力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学校食堂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山东制定并推行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确立了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四查”制度,明确检查标准。“四查”结果纳入信用档案,依据检查结果和信用档案记录,调整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频次,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负责人、社会公示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此外,据透露,山东创新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在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和清洁厨房行动,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设备,把后厨操作等关键环节置于学生和家长的监督视野下。目前全省已有12994家学校食堂实施了“明厨亮灶”,其中,采用视频方式的有9761家。930家学校食堂创建为省级“清洁厨房”。

  县级局和乡镇所落实“四有两责”,做到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网格化监管。3月至4月,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6市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共检查学校食堂55家,检查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家,均向被督查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