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确定利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煤炭消费争取净压减5000万吨。同时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

  山东是煤炭消费大省,目前年煤炭消费总量约4亿吨,位居全国首位,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比重达到80%左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山东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山东扎实开展“四减四增”,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目前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国家确定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能耗刚性需求成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按照部署,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要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2015万吨标准煤以内,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比2015年提升4个百分点。

  为完成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山东确定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严控新增高耗煤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3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

  二是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核查清理在建焦化产能,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焦化行业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明确焦化产能压减清单和重点措施。2019年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2020年压减655万吨,两年共压减1686万吨。按照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的要求,在落实《关于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9年7月底前,分行业制定出台钢铁、地炼、电解铝、轮胎、化肥、氯碱等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

  三是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煤炭热值,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加大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推广新型水煤浆、煤粉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部淘汰。提高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小机组运行时间。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

  四是推进冬季供暖节能降耗。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工业余热和新能源供暖细化方案,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3000万千瓦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

  五是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加快建立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分区域、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开展评价,整治淘汰产出效益低的企业。

  六是重新分解各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研究把公用煤电机组耗煤量从煤炭消费总量中剥离的方法,重新测算各市煤炭消费基数及总量控制目标,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各市根据压减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压煤工程,以工程化管理方式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为做好工作,山东省政府将成立全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同时,强化统计监测。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级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建立各市、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定期公布制度,做好数据共享和预测预警。认真核查企业煤耗数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此外,山东还将严格督导奖惩,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激励;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