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呜呜呜”……夜深人静之时,城市的夜被或骑大排量摩托或开“大屁股”赛车的“炸街党”搅乱!城市被“炸”醒,市民惊好梦!“炸街党”何以如此猖獗?就没人管或没人敢管吗?看看相关部门是怎么都说“自己管不着”的。
交警部门:
负责查处交通违法
噪音扰民归治安管
据了解,摩托车在合法范围内是允许改装的,但不得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等。在性能方面,换高性能火花塞、换正规合格的氙灯是可以的,但发动机排量和动力提升却不能改;在外形方面,车身上贴纸、在摩托车把手加上塑料护手、在前后牌照上加不遮挡号牌的牌照框、在摩托车上身装一些装饰灯等都是可以的,但不能改变车身颜色、加装爆闪灯和增大排气管;在音响方面,摩托车的后视镜可以改成mp3后视镜音响,但不可以取掉消音器、加装刹车喇叭、把摩托车原装喇叭换成多音喇叭,不能加装低音炮。
据济南交警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查处“炸街”摩托的难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监控抓拍困难,因为“炸街党”一般会选择偏僻的路段;二是举报困难,因为“炸街”摩托一般深夜出动,那时街头行人较少,被发现举报的可能性也就小了。
至于“炸街党”行驶中轰鸣声噪音扰民,交警部门表示,目前交警对噪音是没有处罚权的,因为噪音扰民分贝归治安警察管理,交警只能管交通违法行为,比如车有没有超速、是不是挂牌、有没有证件、车手有没有带头盔等。
济南交警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违法的摩托车,尤其是涉牌涉证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一直都是从严查处,因此欢迎市民及时举报“炸街党”等摩托车违法现象,只要被举报或被监控拍下来,他们会立即派出警力根据线索进行查处。
治安民警:
负责监管生活噪声
道路噪声归交警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过,记者从一位一线治安民警处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他们只管生活噪音,道路噪音还是归交警部门负责。 “噪音分好几种,有建筑噪音、工业噪音、交通噪音、生活噪音等,包括商业经营类、广场舞类和家庭生活类的噪音,由我们和环保部门查处,而单独的交通噪声不归我们管。”这位治安民警告诉记者。
环保部门:
不具备监管主责
可协助联合执法
提到噪声污染,很多人会认为归环保部门管,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机动车他们只负责监管尾气排放,根据有关规定,“炸街党”噪音扰民应由公安机关负责。
据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改造是“炸街”摩托噪音的源头,而环保部门无法对车辆改造进行监管,因此监管的主要职责还是在公安机关。“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噪声和道路产生的噪声由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工作人员表示,噪声区分很复杂,环保局只对企业噪音有明确的监管主责,而其他方面的噪音监管多少和其他部门有交叉,所以市民一听到噪音,就反映到环保局。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他们有专门的噪音检测仪器,但也只有在别人提出检测需要时才能提供帮助,因为如果监管主责不在他们这里,他们不能越级监管。“比方说第三方鉴定。监管部门可以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噪声报告。但是噪声是有瞬时性的,可能这会儿有声音,过一会儿就没声音了,主要是不好取证,因此在实际处理上确实有一些困难。”该工作人员称。
对于民警反映的执法过程中无法检测噪音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道路噪音归公安机关负责,但他们缺少相关设备,这确实是一个尴尬的问题,需要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如果警方提出检测需求,我们会提供协助,或者联合执法。”工作人员认为,要想查处“炸街党”,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突击行动,他们可以向公安部门提供相关检测设备。
怪不得“炸街党”敢这么猖狂,原来掉到了监管的“空”里,趁着夜色“钻空子”,那叫个爽——
轰轰轰!呜呜呜!真爽!
呜呜,今夜又惊梦,真烦!
(济南壹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