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青岛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拟于7月5日召开青岛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相关价格改革听证会。根据公告,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或将迎来调整,计划在现行阶梯价格的基础上,各阶梯分别提高0.35元。
公告提出,青岛市尚未制定配气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依据成本监审有关规定,核定市区天然气经营企业近三年管网配气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0.69元。
据此,拟定了以下两个配气价格方案:
方案一:按照4%收益率计算,配气价格(含税)为每立方米0.88元。
方案二:按照最高7%收益率计算,配气价格(含税)为每立方米1.00元。
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方案为:
现行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详见下表:
普通居民用户。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方案,拟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在现行阶梯价格的基础上各阶梯分别提高0.35元,各阶梯气量设置不变。详见下表:
独立采暖用户。根据市内三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实施后评估情况,对独立采暖用户扩大第一阶梯气量,取消第三阶梯。详见下表:
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为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气不受调价影响,建议对市内三区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每户每年需补贴158.40元,比调价前增加50.40元。
对价格调整有意见可以提,听证会将于7月5日举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开通市民意见征集渠道,请登录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意见征集”专栏发表意见和建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