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

  6月2日,德州市夏津县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件,造成2名学生死亡;6月9日,枣庄市山亭区又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件,造成3名学生死亡。事件发生后,省政府领导同志十分关切,要求高度重视学生溺亡事件,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问题,事关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期连续发生的溺水事件,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夏季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清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再次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迅速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防溺水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采坑及地面沉陷积水区,池塘、水库、深沟、拦河坝闸、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保持有深水的位置和农田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要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对可能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三、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前这一重要时段,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要突出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学校课程、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教育网络平台作用,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作用,严格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未成年人公益安全教育的通知》《关于观看传唱济宁市中小学预防溺水歌MV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进一步加大未成年防溺水工作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学校安全。要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切实提醒学生家长深刻吸取溺水事件带来的惨痛教训,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避免悲剧发生。

  四、严格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例会,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制定完善防溺水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溺水救援演练,确保一有险情立即处置。要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造成不良影响。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