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出台十项医保惠民政策,包括将自行异地就医纳入报销范围。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到外地就医的,由原先不予报销改为个人首先自付30%,再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据悉,济南确保年底前全面实现市级统收统支,打通独立统筹区县与市区政策壁垒,取消区县到市区转诊转院手续,做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实现同城同待遇。
此外,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支付范围。针对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20-100元不等的医事服务费后,参保人在京就医费用增加的情况,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医事服务费负担,对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北京就医发生的医事服务费,参照北京市报销标准,门诊医事服务费按照三级医院40元、二级医院28元、一级医院19元的定额标准纳入报销范围;住院医事服务费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