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者举报的饭店。 记者 程凌润 摄被消费者举报的饭店。 记者 程凌润 摄

  在花园路八不食文化菜馆包间吃饭却要求最低消费600元,济南市民俞先生对此非常不解,他质疑这是一种“霸王条款”。3月29日,生活日报记者暗访该饭店时,服务人员称包间有600元的最低消费,而记者表明身份后饭店经理却改口没有最低消费。

  “上周日(3月24日),我们在花园路上的八不食文化菜馆吃饭,因为是家庭聚餐,我们一共去了7个人,就想订个包间。”俞先生说,可是却被告知包间内吃饭最低消费600元。

  俞先生说,他们7个人中有两个小孩,当天他们一共花费了300多块钱。“相关部门回应,《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据了解,俞先生在事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3月29日,生活日报记者以预订包间的方式进行暗访,服务人员称在包间吃饭最低消费600元,里面包括酒水等。然而,当记者表明身份以后,该饭店的工作人员则改口,他们饭店没有设置最低消费,顾客的人数达到4人以上就可以到包间吃饭,也没有所谓的包间费等费用。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称,餐饮单位在包间内设置最低消费已经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遇到这种“霸王条款”时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权。

  (生活日报记者 程凌润 实习生 阎玲慧 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