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拟规定抽烟进网吧不认定为贫困生 官方:会修改表述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今日(3月13日),山东拟定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学生不能认定为贫困生一事引发关注,新京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目前在网上公示的拟定稿在制定之初已向各个高校征求意见,近日又接到了许多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正式发布前还会商讨修改表述。

  山东省教育厅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网页截图山东省教育厅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网页截图

  3月11日,山东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下文统称: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微博上,有网友对上述拟定认定办法存在不同意见,认为未成年人进出经营性网吧应当禁止,但高校学生大多都是成年人,进出网吧查询资料本属正常行为。另外,也有少数网友对学生有抽烟喝酒嗜好不认定为贫困生也存在争议。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拟定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在网络公示后,教育厅已接到许多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针对高校学生作为成年人进出网吧查询资料的情况,会特殊处理。“长期泡网吧打游戏,还是因没有电脑偶尔去网吧查资料,具体的认定需要班级进行评议。”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拟定稿中所规定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主要强调的是酗酒和不良嗜好。“拟定稿可能还有一些地方表达不是很完善,后期还会根据各界意见商讨修改表述。”

  新京报记者 刘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