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东受理法援案件106871件,108133人受援!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度山东法律援助工作成绩单近日出炉。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农民工维权、军民融合等重大工程和重要任务,法律援助工作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据悉,我省全年共受理法援案件106871件,比上年增长24.7%,受援人108133人,比上年增长22.7%,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7.15亿元,受理各类咨询543329人次。山东省法律援助经费总投入16061.54万元,比上年增长17.4%;法律援助业务经费8633.13万元,比上年增长23.5%;所有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同级业务经费均达到1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占比高,山东省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93950件,诉讼案件占比87.9%。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成效凸显,试点由2个市扩大到8个市,全年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122件,比上年增长78.9%。
山东省还加强网络体系建设,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各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建成。面向全省遴选200名山东法网驻场法律服务人员,驻场法律服务人员上线率、参与解答率达100%,总咨询服务量1276条,排名全国第一。全面实施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和受援人满意度调查,落实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差别化发放制度,率先实现网上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案件优秀率达到34.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