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近日打掉一个盗窃团伙,其中年龄最大的19岁,最小的只有15岁。
11月以来,开发区公安分局胜利边防派出所辖区企业员工宿舍接连发生盗窃案件。胜利边防派出所专门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侦查发现,案件多发生在企业职工宿舍,由于员工宿舍没有上锁,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导致手机等财物丢失。作案手法极为相似,盗窃财物目的极为明确,专案组初步认定为同一伙人作案。但犯罪分子非常狡猾,落脚点比较隐蔽,给民警抓获行动带来了障碍。
11月24日,开发区某小区又发生一起摩托车被盗案。民警通过侦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立即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打掉了一个盗窃团伙。该盗窃团伙共有4人,年龄最大的19岁,最小的仅15岁。
经审讯,民警发现这个盗窃团伙的盗窃手段与之前企业员工宿舍盗窃案的作案手段极为相似。民警立即对前期系列盗窃案展开突审。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对此前在企业员工宿舍盗窃手机等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企业员工宿舍系列盗窃案成功告破,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被盗手机9部。
目前,李某、蔡某和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名嫌疑人因不满16周岁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普法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