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夜晚有三宝

  啤酒龙虾和烧烤

  来口小菜来口酒,爽极了!

  然而,如果你喝的啤酒是假的,而且还是别人直接用手拿着啤酒瓶子在酒池子里盛满的,感觉还爽吗?

  爱喝酒的市民注意了!

  不光白酒有假冒产品,

  啤酒也有。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徐一亮、张华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他们假冒青岛啤酒的名号对外销售“山寨版”青岛啤酒,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运输途中被查获

  牵出背后利益链

  2017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蔡磊(系孙建伟的司机)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己的小货车前往胶州为东营的老板孙建伟拉货。在胶州张华的仓库里,蔡磊装上了一万瓶青岛啤酒,用篷布盖好后按照平时的路线返回东营。还未驶出胶州辖区,就被警察当场扣押。

  “我当时有点儿蒙,为孙老板运送过很多次货物了,以前也帮他运送过其他啤酒。这批啤酒是用青岛啤酒的绿色酒瓶装着,瓶盖上也带着青啤的标志,只是瓶身上没有贴纸质标签,十瓶一捆都装好了。张华告诉我那是青岛啤酒,我就信了。”蔡磊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疑问重重。

  通过蔡磊,侦查人员找到了其东营的老板孙建伟。孙建伟在东营市开了一家商铺,主要经销青岛啤酒、崂特啤酒。“2015年年底,有人到我店里询问要不要青岛啤酒,我问是哪种青啤。对方说是一种没有商标的青啤,青岛人称这种啤酒为‘光瓶’酒,因为是青岛啤酒厂发给职工的福利,所以没有贴标签,都得靠关系才能弄出来。”一听是“内供”啤酒,价钱比平时进货价格便宜很多,孙建伟动心了。之后,其断断续续从该处定了数十万元的货予以销售。

  偷梁换柱变内供

  以假乱真难分辨

  随后,侦查人员查获了张华位于胶州的仓库,当场查扣成捆啤酒三千余瓶,张华、李显龙、刘为民等人陆续归案。根据被告人供述,他们联系了山东某地一啤酒生产企业的业务员和销售经理,由其代为收购青岛啤酒的空酒瓶,之后从该啤酒厂灌装啤酒,出厂时用的依旧是该啤酒厂自己的啤酒瓶盖。

  啤酒运到胶州后,张华等人在仓库里通过用剪刀、启瓶器、压盖器等将原厂的瓶盖换掉,盖上他们从各种渠道搜集的青岛啤酒的瓶盖,这样酒瓶和瓶盖都是青啤的,只是没有在瓶身上贴纸质标签,这恰好也成为他们宣传内部酒噱头的表征。

  “带有青岛啤酒字样的酒瓶是我让那边啤酒厂的生产经理帮忙收购的,三毛钱一个,不算在酒水钱里面,额外结算。我们从那边啤酒厂订购的只是酒水,用收购的青啤的酒瓶灌装。运到胶州后,再把厂里封瓶的瓶盖起开,换上青啤的瓶盖。这样一看就是青岛啤酒的包装了。因为瓶身上没贴青啤的标签,所以我们对外就说这是内部酒,当然价格也便宜很多。”仓库负责人也是本案的被告人张华解释道。

  顺藤摸瓜寻源头

  通过张华,侦查人员继续追查上线,最终锁定了山东某啤酒生产企业业务员徐一亮和销售经理秦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与张华等人用青啤酒瓶灌装啤酒销售的事实。据供述,其啤酒厂存在两种销售模式,即带瓶销售和无瓶销售两种。其中带瓶销售指的是用该厂自己的酒瓶灌装啤酒出售,价格大概十几元一包;无瓶销售指的是酒瓶由客户自己提供,厂里只负责灌装酒水,价格比前者便宜三分之一左右。

  该案中胶州的张华主动提出来用青啤的酒瓶灌装啤酒,徐一亮为了多赚钱、开拓业务,帮客户收购青啤酒瓶,并负责组织酒瓶消毒、灌装、杀菌包装等后续流水线工作。通过这一套套完整的工序,成捆的啤酒就运送到胶州张华的仓库里再进行后续的换瓶盖加工程序。

  据了解,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之下,随着啤酒瓶成本价格的持续走高,部分小型啤酒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允许不带瓶仅出售酒水的销售模式存在,以降低成本提升生存空间。本案中,张华等人正是利用该销售模式的漏洞,用青啤的酒瓶、换青啤的瓶盖,将其他品牌的啤酒乔装成所谓的“内供”青啤,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

  专家出面来澄清

  是真是假细处看

  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甄别能力,承办检察官专门咨询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其从六个角度提供了甄别的关键点:

  第一,观察色泽。

  真青啤的颜色呈亮丽金黄,无沉淀物。因检验工序复杂,不可能出现瓶壁有沙子或者其他异物等情况。

  第二,观察商标。

  商标的文字、图形、纸质、套色、金边等明快、光洁、均匀,商标外延无毛边,摩擦多次不掉色。

  第三,观察汉字。

  青岛啤酒商标上的“啤”字用的是规范汉字,许多假冒商标用的是不规范汉字。

  第四,观察瓶盖。

  青岛啤酒的瓶盖主要有绿色和红色两种,视觉清晰、细腻,盖面“青岛啤酒”字样与栈桥图形、英文字母清楚,瓶盖内是PVC模压胶垫,内有字码,胶垫与瓶盖不易分离。

  第五,查询批次。

  目前市面上的假冒品仿真度越来越高,需要从生产厂家查询该批次产品有无生产才能确定。

  第六,观察酒标。

  真品啤酒的酒标是机器滚轮压胶,透过瓶身,可见胶水印是有规则的横条纹。

  本案中,我们应该注意到两点:一是行业规则亟待完善。下一步检察院会从生产源头上防止侵犯商标的案件再次发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保障。另外一点是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有警觉性,树立理性消费意识,对三无产品或者价格偏低的产品一定要慎重购买,不要轻信特供商品、内供产品等噱头,以免上当受骗。

  (本案被告人均为化名)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