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食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等解读《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4月份,山东发布了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共2819个药品,新增药品290余种,一些临床价值高的新药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纳入了目录范围。
山东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发挥好医保的基础保障作用,积极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制定2017版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今年4月份,我省发布了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共2819个药品,包括西药1456个,中成药1363个,其中我省新增药品290余种,一些临床价值高的新药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纳入了目录范围。通过药品目录调整,增加了新药品种数量,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将部分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2017年经省统一组织价格谈判,将18种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纳入了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今年5月份又组织了新一轮大病保险药品谈判,进一步调整增加大病保险药品品种。大病保险药品大多属于专利药和创新药,将这部分药品纳入支付范围,对新药研发使用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实行谈判药品“三定”和“双通道”政策
为保障谈判药品使用,我省实行了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政策。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谈判药品,较好地保障了药品供应,方便了参保人员拿药。
药品关系着亿万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省人社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推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事业创新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