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再增加三家银行!自6月13日起,在济南齐鲁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齐鲁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已具备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市民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并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由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人数相对集中,市民可就近选择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从去年12月济南公积金中心推出该业务后,此前已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6家银行可办理商贷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

  下一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与其他商业银行进行系统对接,扩大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银行范围,更加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