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期间,市南区各景区迎来旅游高峰,市南公安分局针对旅游景区特点,加大执勤防护力度,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小长假期间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4月29日晚10时许,正在辖区巡逻的市南分局八大峡派出所民警听到周边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民警第一时间根据声音的方向迅速驾车前往。在西陵峡路附近,民警发现了堆放在路边已经燃放完的烟花爆竹残骸,但却没有找到违规燃放人员。民警对现场进行分析,发现烟花爆竹刚燃放完不久,很有可能违规燃放人员还在附近,遂立即对周边人员、车辆展开走访、排查。当民警排查到一辆停放在附近的白色轿车时,坐在车上的一男一女承认是他们燃放的烟花爆竹。民警将两人带至八大峡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男子范某(男,28岁,本市人)向民警如实陈述了其燃放的违法事实和行为。范某当天为女友庆祝生日来到了西陵峡路,因去年过年时购买了一些烟花爆竹还没有燃放,为制造浪漫气氛并给女友一个惊喜,范某就在海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范某依法进行了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五一”小长假期间,为保证辖区治安秩序稳定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市南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沿海景区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旅游秩序。 

  市南警方提醒有关业主及广大市民,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严格遵守青岛市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其他时间均禁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警方将根据相关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