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五一小长假第一天,高速上迎来大批车流,G3高速济南到泰安路段有拥堵,车行驶缓慢。竟有不少车辆径直进入应急车道,短短几分钟,就有十几辆车占用应急车道。谁给了你们勇气?应急车道是生命之道,岂能随意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证一次记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