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依盟 通讯员 胡冰凝 报道□记者 张依盟 通讯员 胡冰凝 报道

  4月27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蔡漳平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4月27日,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漳平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济钢股份公司总经理、济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6996792.4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供应商、下属企业等单位财物,折合人民币2835137.42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9831929.82元。

  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公司总经理、济钢股份公司董事长、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山钢集团日照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由个人支付款项,以走访、会务、招待等名义由单位报销,共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折合人民币3566161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把“报销”作为贪腐的手段

  1960年出生的蔡漳平,从济钢炼铁厂见习、值班工长干起,先后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2月起,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6年11月,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蔡漳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不久,蔡漳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1月12日,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蔡漳平决定逮捕。随着庭审的进行,其违法犯罪事实一一呈现。

  2010年9月,济钢集团举办“院士行”活动。蔡漳平让妻子购买价值14.85万元的购物卡,开具“礼品”发票,自己签字后,以“院士行”活动费在公司报销,报销的14.85万元,蔡漳平揣进自家腰包。

  他在自述材料中写到,“贪欲与手中的权力有结合的机会了,我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2011年1月,临近春节,在蔡漳平看来,“这是一次绝好的机会,金额可以大一些。”他打着公司走访的幌子,安排妻子购买了30万元的购物卡,同样开成“礼品”发票,在公司报销。

  2011年3月,蔡漳平认为,“已经过了两个月,又可以搞上一次了”,再次安排妻子购买了20万余元的购物卡。蔡漳平供述,“几十张购物卡用个皮筋捆着,整齐地排放在妻子的手提包里”,自己“瞭了一眼”,随后将发票带到公司,签了“请财务报销”和自己的名字。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蔡漳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走访、会务、招待等名义,将本应个人支付的购买购物卡、红酒、金条、寿山石等物品发票从自己任职的公司报销,将上述公共财物占为已有。

  被控收受同一公司贿赂694万余元

  在起诉书指控的所有受贿犯罪中,蔡漳平与某煤炭公司老板之间的权钱交易是涉案金额最大的一笔。

  2005年9月至2014年8月,蔡漳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该煤炭公司老板的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三家煤炭公司,在增加与济钢集团公司、济钢股份公司供煤业务量及回收货款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该老板将煤炭利润的三分之一,作为给蔡漳平的回报。”办案人员介绍,蔡漳平通过他的妻子及妻弟等人成立的商贸公司、经贸公司,以代理费、咨询费名义先后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94万余元。“蔡漳平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该煤炭老板公司谋利,以亲属成立的公司作为收受好处费的平台,双方在每年签订一次的‘综合服务协议’中,将请托和利益分成均写得一清二楚。”

  起诉书指控,蔡漳平还具有多次索贿的行为。2014年5月,蔡漳平以办公室装修为名,向一下属企业索要了18.5万元。据蔡漳平交代,他当时虽然担任山钢集团副总经理,但已不在济钢集团和山钢集团日照公司兼职,“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直接从这些公司贪污公款,我就把目光放在了下属企业上”。

  2014年11月和2015年4月,蔡漳平又以办公室装修为名,向另两家下属企业分别索要了29万元和31.8万元。起诉书指控,蔡漳平前后多次向下属企业索要住房、轿车、登山机、现金等财物,共计283万余元。

  “深深地向企业谢罪”

  庭审中,蔡漳平的辩护律师提出,蔡漳平通过妻子的公司收受的贿款并非他个人控制、支配,是为亲友牟利行为,而非受贿。这成了庭审辩护的主要焦点。

  对此,公诉人表示,蔡漳平以妻子等人开办的公司,通过服务协议收受代理费,表面上是公司间正常业务往来,而实际上该公司没有资金投入、不承担风险,只获得利润。“这是典型的‘收受’而非‘经营’,恰恰证明了蔡漳平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权钱交易这一非法目的。”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检察官在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中指出,被告人蔡漳平从农村考上大学,靠着自己的技术知识,在党的培养下,逐步从普通工人到技术人员到中层干部直到公司领导,本应勤勤恳恳、廉洁奉公、不辜负党的期望。然而,他却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而心态失衡,未能控制自己的私欲,在腐败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办案人员介绍,蔡漳平在其自述材料、办案过程中多次表示认罪、悔罪。他写道:“我对不起党的教育培养和信任,把组织上给予我的为企业和职工谋利益的权力,变成了为自己捞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对不起组织培养,对不起家人,深深地向企业谢罪。”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蔡漳平表示认罪服法。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