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二轮电动车如果在工信部名录中,就能买交强险,并悬挂摩托车号牌。最高车速25km/h,最大整车质量 (含电池)55kg,必须配有脚蹬子……最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1月16日已经公布。而根据工信部前期调查,市面上接近七成二轮电动车不符合这一标准。超标车目前销售情况如何?驾驶超标车上路具体存在什么风险?为此,记者走访销售市场并采访了交警部门。

  电动车变机动车证照成本约千元

  交强险费用为180元/年,挂牌费为60元(车牌35元、登记证书15元、行驶证10元)。驾驶轻型摩托车需要D、E、F类驾驶证,考试费为410元,通过驾校报名还需要数百元培训费。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对人身伤亡的理赔款最高为11万元,医疗抢救费为1万元,财产损失费为2000元。

  市场现状

  超标车仍在售,但遇季节性疲软

  1月26日9:40,二环北路摩托车大世界里冷冷清清,有的电动车销售商甚至没开门营业。冬天本来就是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销售淡季,一家知名电动自行车经销处的店员称,最近每个月能卖出100辆电动自行车就不错了,这要是在夏天,每个月能卖数百甚至上千辆之多。也正因如此,销售商们并未感觉到新标准公布所带来的变化。

  记者注意到,街头骑行的不少二轮电动车都没有脚蹬,无法实现人力骑行。这样的产品无法称为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多被鉴定为机动车。在摩托车大世界里,这种车型仍占有相当比重。“新标准是公布了,但不是有过渡期吗。现在还没接到具体通知,反正骑上路交警不查,该卖还是卖。”面对询问,一销售商解释说。

  超标电动车普遍超速、超重,最高时速多在40km—70km,整车质量上下浮动也很大,有的车型符合新标准55kg要求,但有的甚至超过了100kg。整车质量主要是由续航能力和电池种类决定的。记者在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经销处看到,一款标称电压48V、标称容量20Ah的锂电池只有约8kg重,而一款同样标准的铅酸蓄电池,重量达到了19.6kg。

  有经销商告诉记者,其实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来说,想使车辆达标并不难,“限速通过改控制器就行,减重也能通过改电池和车身外观实现,不用进行‘脱胎换骨’式改造”。

  不受待见

  有超标车能挂摩托车牌,但没人“吃螃蟹”

  记者通过查询工信部机动车整车公告产品信息名录发现,不少超标的二轮电动车已进入机动车名录,能挂摩托车牌照。从产品信息中看到,车辆名称不是俗称的“电动自行车”,而是“两轮电动摩托车”。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金翌、爱玛、新日、立马、力帆等多个品牌的车型都能挂牌。

  不过,1月26日的走访中,记者只找到了一款能挂牌的二轮电动车。在力帆牌摩托车经销处,店内摆放的绝大多数都是燃油车,只有一辆绿色的二轮电动车。该车型号为LF1200DT,最高设计时速为51km,整车质量为76kg。

  “店里目前只有这一辆,不太好卖。”店员孙先生透露,这款车有蓝牙、定速巡航等多功能,续航能力能达到70km左右,而且还能挂摩托车牌照,只不过,“一般二轮电动车只要三四千元,这一款售价将近6000元,都能买辆中外合资的摩托车了”。

  在爱玛专卖店,记者咨询多个进入工信部名录的型号是否有售,店员查找后表示均无货。立马牌电动车也有多款车型能挂摩托车牌,而且在南方已有挂牌范例,然而在济南同样没货。店主杨先生透露,之前曾卖出过几辆,但没有顾客挂牌,“挂牌、考证,还得买交强险,不少人嫌花钱还麻烦”。

  潜在风险

  出事故或被鉴定为机动车没交强险将“吃亏”

  如果小汽车是“铁包肉”,二轮电动车就是“肉包铁”。超速、超重导致二轮电动车惯性增加,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2017年,槐荫区共发生22起死亡事故,造成22人死亡,死亡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尽管是20年来的最低值,但涉及7辆二轮电动车导致驾驶人或乘车人死亡。

  2017年10月11日,赵某驾驶一辆超标的二轮电动车,在阳光新路非机动车道上撞倒了一名行人,导致行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为机动车,且刹车性能不良。2017年11月6日,刘某驾驶一辆重型罐式货车,在经十路变道时将一辆二轮电动车撞倒,导致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死亡。经司法鉴定,这辆二轮电动车同样超标,属于机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平时不出事故还好,一旦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出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自身值得注意的是,平时不出事故还好,一旦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出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自身权益将难以保障。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二轮电动车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后,往往要经过车辆司法鉴定,如果存在超标情况,将被认定为机动车。也就是说,该车上路需要悬挂相应的机动车号牌,购买交强险,驾驶员也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不过,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并不知道自己驾驶的是机动车。

  二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在事故处理时有何区别?据介绍,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便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因法律规定有照顾弱者原则,在交强险赔付之外,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数额将大于50%。然而,一旦认定为机动车,在交强险赔付之外,双方就会严格按照同等责任赔付。不止如此,由于二轮电动车一般没有交强险,驾驶员自身权益将难以保障。

  不少人记住了“喝酒不开车”,但忽略了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是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之前,交警部门曾查处过不少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如果醉酒驾驶二轮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一旦被鉴定为机动车,驾驶员有驾照的话会被吊销,且5年不得重新考取。即便驾驶员没有驾照,也将面临5年内不得考证的处罚。与此同时,驾驶员也会被追究无牌、无证违法行为,面临罚款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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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电动车出事故可向生产企业索赔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转发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涉及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判决的通知》,要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就涉及超标电动车的事故,积极引导当事人对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倒逼企业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要有机动车驾驶证、戴头盔、缴纳交强险,机动车需要挂牌照、走机动车道等。对于2.5亿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来说,这显然是实现难度很高的管理局面。另外,在保监会处也尚无对电动车交强险的规定,各保险公司即便想出台险种也无从下手。 (据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