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晚11时许,付洪华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机动车沿高新区春博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孙村桥附近时,被高新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值为153mg/100ml,已经涉嫌醉驾。
付洪华,男,48岁,济阳县曲提镇人。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物证鉴定所于2017年10月25日出具鉴定报告,付洪华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0mg/100ml,达到醉酒,涉嫌危险驾驶罪。
“血液检测结果130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属于醉驾,”高新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张芳说,“醉驾处理有一个周期,当通知需要他领回处罚通知后,人就失联了。”
据了解,此后民警多次拨打付某及其妻电话,要么不接听,要么听后直接挂掉,甚至还将民警的电话列入黑名单。
1月24日,办案民警来到付洪华位于济阳县曲提镇付家村的家中,通过其父亲终于联系到了他。电话中,民警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对其告知,希望其尽快到高新大队投案。尽管付洪华在电话中答应第二天到高新大队接受处理,但直到1月30日也没露面。
记者了解到,司机达到醉驾标准后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果藏匿行踪拒不处理,下一步或将被警方上网追逃,面临更严重处罚。为此,1月30日,高新交警对付洪华隔空喊话,敦促其迅速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李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