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消息,2017年全省137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4157元,超过3509元的省定扶贫线,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今年山东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和30%的比例,动态调整低保标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