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于15日发布了《关于确定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通知》。通知确定了首批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名单,济南市章丘区等12个县(市、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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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提到,2015年以来,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部署,我省整体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强化县域统筹,逐步让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促进教师资源优质均衡。各地积极推进改革,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取得了宝贵经验和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评选认定工作,最终确定济南市章丘区等12个县(市、区)为首批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学习借鉴示范区的工作经验,加大改革力度,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抓好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提升县域内师资配置效益。首批“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推进教师管理机制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附:首批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名单

  济南市:章丘区

  青岛市:黄岛区、城阳区

  淄博市:淄川区、高青县

  烟台市:蓬莱市

  潍坊市:寿光市、昌邑市

  威海市:文登市、荣成市

  日照市:五莲县

  滨州市:博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