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开始施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食品必须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条例出台前,济南为方便对三小进行管理,主动将“三小”中的小作坊小餐饮纳入管理,出台了管理办法,发放过济南食品经营登记证,此条例实施后,“三小”监管和办证将有法可依。今天,济南市食药监局到槐荫区入厅后的食品摊点、小餐饮店、小作坊宣传条例。

  1日起,各区食药监局都将受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办证申请,进行生产经营。食品摊点需在划定的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并办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后经营。对违反该条例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三小”,主管部门将能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等。

  记者了解到,不论前期是否取得了食品经营登记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经营者,都需要准备身份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材料,申请新登记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可向辖区食药所咨询。槐荫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内前期已有登记证的,办理新政时可适当简化流程,不需要再重复进行现场核查。

  而新登记证与原登记证最大的不同在于,条例明确,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县区食药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等。此前,济南市食药监局对无法达到生产经营许可发证条件的小作坊、小餐饮进行登记管理,纳入了食品安全监管,但当时并无处罚依据,主要以引导和风险监控为主。 齐鲁晚报记者王皇